原标题:消费者:不履行订单不合理;商家:店里操作失误。
0.8折团购炒酸奶不能换。
核心提示:7月21日,市民刘女士向大庆晚报反映,6月5日,她在TikTok“汴梁徐成玉先生店”看到,油炸酸奶原价308元,11种口味打9.8折出售。当她去东风新村成渝店换了一个多月的订单,商家拒绝接收。
“我想换11份炒酸奶的时候,商家说顺序不对,是11种口味中的1种。这不是忽悠人吗?”刘女士说。
当天上午,记者分别采访了刘女士和商家。
消费者:
团购油炸酸奶不能换。
刘女士介绍,6月5日下午,她在TikTok“汴梁徐成玉先生店”购买了一组油炸酸奶。原价308元,11种口味打0.8折,于是她以24.64元下单。
“7月19日上午,我进店换货时,店家负责人说订单是11种口味选一种,不是11种各种口味的炒酸奶选一种。”刘女士说。
对此,刘女士认为,商家没有在订单上标注“11选1”,她已经成功下单,商家应该按照订单兑现。
记者在刘女士的订单上看到,原价308元,优惠0.8。在团购单中,列出了11种不同口味的油炸酸奶,每种单价28元。
“商家说订单不对,建议我取消订单。我不认可商家的解释,这明显是诱导消费。”刘女士说。
刘女士说,商家已经卖出了108份。当她要求调换11种不同口味的油炸酸奶时,优惠团购被商家下架,她要求商家赔偿她500元。
商家:
链接忘记标记“11个中的1个”
那么,事情的真相是否如刘女士所说?
当天中午,记者来到位于成渝广场步行街的“许成渝先生汴梁店”,店内一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。
该负责人表示,刘女士下单后来到店里,要了11份油炸酸奶。这个优惠团购链接忘了标注“11选1”,是店里操作失误造成的。
“这个活动推出后,我跟换的客户一个个解释。很多客户也表示理解,注销了订单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在记者的协调下,负责人表示自己不懂法,没想到会有误会。她为此感到抱歉,希望与刘女士和解,但对方要求赔偿500元,她觉得太多了。
律师:
商家行为属于价格欺诈。
关于刘女士的遭遇,记者咨询了黑龙江宏大律师事务所的秦岚律师。
民法典规定网购合同在订单提交成功时成立,因此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合同成立并生效;但《民法典》第147条规定,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法律行为,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如果商家有证据证明价格错误是技术原因或者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,那么商家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申请解除合同,但是解除必须经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。
如果商家没有证据证明是重大误解导致的价格错误,那么商家就应该按照订单执行。
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。
现在商家就这样做了108单,活动进行了一个多月,以拿11换1的形式达成交易。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标注错误的问题,但这种行为显然是商家的价格欺诈。
大庆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静宜